校外實習(學生端)
校外實習說明
1. | 「鐵道車輛系統學程」及「智慧鐵道微學程」之校外實習課程依據「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學生校外實習辦法」辦理,且實習內容須應用鐵道產業相關之領域技術,並經學程負責人審核認定之。 |
2. | 校外實習是學校正式課程之一,須符合教育部流程規範,由學校與企業共同程規劃、設計與實務指導,並於實習媒合成功後,須依規定簽訂實習合約及相關實習表單,且不得由第三方代為簽訂。 |
3. | 本校校外實習課程分為: |
(1)暑期實習:於同一實習機構連續實習8週,總時數不低於320小時(每日8小時x每週5日x8週=共320小時) | |
(2)學期實習:至少為期18週或4.5月以上(本校1學期共18週) |
實習注意事項
如有意願參與鐵道校外實習,敬請注意以下事項: | |
1. | 學生欲申請校外實習前,務必先與所屬系所辦公室聯繫,由各系所校外實習輔導小組評估其合適性、安全性及專業相關程度,切勿結束後才向系上聯繫。 |
2. | 相關課程及流程說明,請參考學生說明簡報與常見問題 |
3. | 其他實習公告管道 |
(1)本校研發處-校外實習機會公告 | |
(2)本校各系所-網站查詢 | |
4. | 請注意:申請文件請於約定期限內送至本中心,由本中心統一送件 |